HOMERSS 2.0RSS comments
sizeSMALLMEDIUMLARGEXTRA LARGE
home

concept
創意概念
time
34/Sat
08 28 10 14 10
title 設計界的奧斯卡,販賣光榮
title
類
論
別

最近在台灣科技大學勇奪媒體素有“設計界的奧斯卡”的數個大獎,經網上詢問,所謂設計界的奧斯卡好像有很多個分別是 Red Dot(德), IF(德), Good Design(日)。

其實在台灣的媒體上,會出現“奧斯卡”的不只這些,還有網頁設計界的奧斯卡“Webby Award”,平面廣告設計奧斯卡“D&AD”,音樂界的奧斯卡“葛來美獎音樂封面設計”,以及真正的電影奧斯卡。

就像台灣知名設計師所說:“榮譽是金錢趕不上的”,能得到這個獎,對設計師來說除了榮譽,更是一種鼓勵,實質上設計師也得到了宣傳,也就是名氣。

詳全文 ReadMore

time
34/Tue
08 24 10 12 05
title 演化
title
類
論
別

在一百年前,可能是妳/你曾祖父(或他老爸)的年代,人生出來,就有貴賤之分,大家也很認份,農家出生的,就乖乖的種田,女兒如果能送進皇宮,算是有十足的面子。

一百年後,自由平等的國際價值,貫徹全球,大家只要努力,都可以變成有錢人,就像安迪沃荷的普普藝術,有錢人跟一般人喝的可樂是一樣的,階級好像不 見了,東西變成大量化,念行銷的,以4P當作教義,沾沾自喜,然而只要肯努力,賺了錢,自己或是自己的兒孫,就高人一等了,這種平等的比賽,推波助瀾的讓 以美國為中心的資本主義大行其道。

人需要工作,需要發明,需要新的東西,股票才會上市,上漲,人才會有工作,人生才會有目標。這種競賽,讓所有事物推層出新,手機,電腦,冷氣,衣 物,流行,廣告,大家戰戰兢兢的追求研發,行銷,然後獲得活著的意義。吃苦耐勞的台灣人,在經濟上創下奇蹟,最近有個五都競選人大喊:“台北超越台北”, 強而有力的口號,也是依附在這個值得推行的普世價值上。

然而,大家努力的向前一步,其實地球卻退後了一步,我常常在思考,最好的設計,其實就是不要設計,最好的廣告,就是叫大家不要消費,因為不管做什麼設計,最後都是地球買單。鞋子還沒壞,卻因為心球鞋廣告很有型,而多買了一雙鞋子,手機還可以打,可是偏偏升級之後超慢,不得不再去買一支快的,CD>DVD>BLUE RAY, 畫素越來越高,螢幕越來越大,相機,電視等等的電器,越來越快越厲害,氣油車排氣不環保,所以改用電。

有沒有想過,這些過氣的流行,慢速的手機,容量小的 CD,小螢幕的電視,還有壞掉的電池該怎麼辦?

那些號稱環保的產品,是罪可惡的,說穿了,還不只是讓人買了比較心安。如果有家廠商,出了一支手機永遠不用升級,也不會被其它手機超越,那應該會是最環保的,用到我死掉還可以傳下去用一兆年,就算它整個材質全部不環保,這應該也會是最環保的永恆手機吧!

不過有可能嗎? 白癡都知道:沒辦法,誰叫人類的整體智能只到這個地步,起碼我不用被抓到宮裡去當太監,努力的賺錢,然後買不斷變高級的東西滿足我的人生,舊的就捐掉或分類丟掉,回收那些東西怎麼了,我想大家都不知道,也不想知道,這就是我們人類目前的進化。

共產主義是先進的,只可惜,人類的智慧的整體進化還沒有到,共產變成了專權暴政,我們也沒得選擇,跟了資本主義,天氣熱了,只好買更涼的冷氣,怪異災情,努力賺錢的人們就出錢援助,人來挖了東牆,來捕西牆,這樣大家才有事情做。

看了這個網站,還真發現有心人在宣導,然而,到底解決方法是甚麼,我好像看不到,倒是發現了,有在賣“樹遭砍”做出來的書,還有造成公害的 DVD,這整個 The Story of Stuff ,到頭來打了自己一巴掌,可笑….

反觀我自己最近廢到不事生產,思考到這方面,我倒是覺得我的不動,是不是讓地球多涼快了幾秒,想到這裡,對自己的廢,好像也不太自慚了。

time
28/Wed
07 14 10 12 13
title ebooks vs publisher
title
類
論
別

又來一篇 iPad 的討論, 不過千萬不要誤會,本站還是會以設計創意為出發點, 我認為iOS/Android等行動裝置會是以後新一代創意人的新戰場,所以想在這邊多做一些討論. (此篇部分內容會跟 ipod 用後感 有些重疊,不過此篇著重於 電子書的討論)

今天來講電子書(ebooks):

首先請各位看看台灣部落客 Jamie 寫的 這篇, 主要是要出版商改變態度, 擁抱網路 -> 還蠻有趣的文章,  這邊是我不同的觀點.

一開始, 就先來看看什麼是書:

意義

為什麼人要看書? 簡單的說就是它提供了資訊, 不管是小說故事,或是新聞雜誌, 我們透過這些了解世界, 歷史, 科技, 等等, 不過也並不是所有的資訊都會有意義, 以下是我個人簡略的文字遊戲:

資訊 -> 內容 -> 意義(不是義氣) -> 知識 -> 感受 -> 智慧

詳全文 ReadMore

time
28/Mon
07 12 10 08 39
title APPS?
title
類
論
別

大家可能會覺得怎麼又是跟 iOS 相關得題材? 沒辦法, 我認為這些新東西已經足夠造成二次資訊革命了!

今天發表的是對Apps的一些看法, 可能有一些跟前面相關的討論有交錯重複, 不過這篇主要就是針對這個問題:

自從apple用 iPhone 真正把 mobile devices 從通訊推到資訊大門, 原本一些 “手機只能打電話就好” 的人, 看著身邊朋友在社交中,秀出手機裡的一些玩意兒之後, 也紛紛的受不了去辦了 iPhone/aPhone. 最近連我覺得最不可能去辦的人, 都去辦了, 因為手持資訊已經普及到:

沒在電腦前面, 沒辦法 check email

的說法變的很奇怪, 應該好像隨時都要可以 check 才對. (就像現在如果有人說他沒有email, 我會覺得他是old fashion一樣…)

隨著這股普及程度, 除了資訊外, 手機上面多了一樣從前在手機上不普及的東西,那就是:  Apps (Application, 應用程式)
(話說Adobe Flash從很早之前就在耕耘這一塊 (Flash Lite) 可惜當時的技術跟定位都不是很成熟,所以Flash現在兵敗如山倒)

在一般電腦,裝應用程式來辦處理事情, 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以這種想法看手機, 似乎也是對的, 好像只差了一點 ‘行動力’
(別小看這一點’行動力’喔! 他帶來的方便性可遠超過在某個定點的資訊擷取. 我認為在web 2.0以後的資訊革命,可都是由整合性/社交性爆發出來的!)

這個”行動力”顯而易見, 不過大家可能沒發現在行動裝置上雖多了行動力,可是卻少了很多應用程式該有的元素.

以下分做兩個方向,理性與感性來討論:

詳全文 ReadMore

time
21/Fri
05 28 10 17 47
title 媒體動態 Media Kinetics
title
類
論
別

人與環境密不可分, 環境更是被媒體所左右. 我們每天穿的看到的聽到的, 摸到的,知道的,很多都是由媒體傳播而來。

吃飯, 聚餐, 辦party, 宴客, 買禮物, 買衣服, 旅遊, 唱歌, 爬山, 交友, 登山, 結婚 … 生活中的總總, 抉擇, 成與不成在一個點,點與點的機會在於傳播, visual communication / commercial advertising 做的好的,不只可以塑造品牌形象,更可以昇華成生活形態。

從媒體步入數位後,每一個小環節都可以是很大的轉捩點,這些環節有些在無形中發生,不知不覺的變成了新的革命,我用我的觀察方法,用動態的角度分析 成: 主動,被動,互動,亂動.

以下淺見:

被動

路上的招牌, 報紙上的廣告, 很多不是我想要看到的資訊, 在傳統的資訊夾帶的資訊上強迫接受, 像是我沒有小孩也不需要紙尿布, 打開電視或報紙,還是得無意看到, 我不喜歡選舉, 可是公車看版, 路上旗幟, 還是得看到候選人們互像吐槽, 這種強迫的接受資訊, 算是被動. 一般都是傳統的產業, 大部分在媒體上都是不透過電腦的.

傳統的被動的方式往往比較像是一種宣達, 或是演講(Speech) 藝術家/作者 可以很明確的將自己的想法傳達給觀眾, 所以觀眾與作者的身分/立場非常明顯.

主動

透過搜尋引擎, 關鍵字廣告, 通過訂閱主動給我們訊息的電子報 / RSS FEED, 我們有興趣的,或相關的, 自己送上門來, 算是主動. 主動媒體, 還有一個特點,就是數位媒體漸漸的分身, 以往的單一網站概念 (就是大家一定要到某個網址,才可以獲得資訊, 在主動媒體像是 YouTube, Blog (RSS) 漸漸的把內容以分散的方式外放, 造成更好的流傳效果.

互動

以往媒體給我們的, 我們只能接受, 互動就是所謂的相互作用, 現在像是 Blog, YouTube, 甚至一些新聞網站, 我們可以評分, 可以留言, 可以接受回饋的媒介, 就是互動.

互動的方式往往比較像是一種遊戲, 或是溝通(communication), 藝術家/作者 只把話講一半, 另一半交給觀眾去發揮, 觀眾與作者的身分/立場模糊. 藝術家/作者 也就沒有辦法很完全的把作品理念傳達, 尤其如果作品又流於類似軟體/程式功能展示, 變成了科技之下的魔術表演, 藝術價值反而就降低了, 這也很有可能是互動藝術十年還是無法正式進入主流藝術的原因.

亂動

以往以上的三種動態,很多都是獨立,或伴參雜著隨著發生,並沒有說新的(互動)就一定比舊的(被動)好, 而亂動的歸類, 則是科技在更進步之後開始有一些整合的現象, 想是 Facebook, 他整合了 twitter(微網誌) / blog / group (fans) / flickr(picasa) 網路相簿 / Game 等等, 加上手持裝置, 把上述的三種動態混合, 形成亂動的局面, 但卻也發生了各種機能上模糊的混淆,伴隨來更多的隱私權, 資訊氾濫的問題…

以上,正在製做精美的互動簡報(未完成), 有興趣的人可以到這邊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