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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新聞
time
21/Fri
05 28 10 17 47
title 媒體動態 Media Kinetics
title
類
論
別

人與環境密不可分, 環境更是被媒體所左右. 我們每天穿的看到的聽到的, 摸到的,知道的,很多都是由媒體傳播而來。

吃飯, 聚餐, 辦party, 宴客, 買禮物, 買衣服, 旅遊, 唱歌, 爬山, 交友, 登山, 結婚 … 生活中的總總, 抉擇, 成與不成在一個點,點與點的機會在於傳播, visual communication / commercial advertising 做的好的,不只可以塑造品牌形象,更可以昇華成生活形態。

從媒體步入數位後,每一個小環節都可以是很大的轉捩點,這些環節有些在無形中發生,不知不覺的變成了新的革命,我用我的觀察方法,用動態的角度分析 成: 主動,被動,互動,亂動.

以下淺見:

被動

路上的招牌, 報紙上的廣告, 很多不是我想要看到的資訊, 在傳統的資訊夾帶的資訊上強迫接受, 像是我沒有小孩也不需要紙尿布, 打開電視或報紙,還是得無意看到, 我不喜歡選舉, 可是公車看版, 路上旗幟, 還是得看到候選人們互像吐槽, 這種強迫的接受資訊, 算是被動. 一般都是傳統的產業, 大部分在媒體上都是不透過電腦的.

傳統的被動的方式往往比較像是一種宣達, 或是演講(Speech) 藝術家/作者 可以很明確的將自己的想法傳達給觀眾, 所以觀眾與作者的身分/立場非常明顯.

主動

透過搜尋引擎, 關鍵字廣告, 通過訂閱主動給我們訊息的電子報 / RSS FEED, 我們有興趣的,或相關的, 自己送上門來, 算是主動. 主動媒體, 還有一個特點,就是數位媒體漸漸的分身, 以往的單一網站概念 (就是大家一定要到某個網址,才可以獲得資訊, 在主動媒體像是 YouTube, Blog (RSS) 漸漸的把內容以分散的方式外放, 造成更好的流傳效果.

互動

以往媒體給我們的, 我們只能接受, 互動就是所謂的相互作用, 現在像是 Blog, YouTube, 甚至一些新聞網站, 我們可以評分, 可以留言, 可以接受回饋的媒介, 就是互動.

互動的方式往往比較像是一種遊戲, 或是溝通(communication), 藝術家/作者 只把話講一半, 另一半交給觀眾去發揮, 觀眾與作者的身分/立場模糊. 藝術家/作者 也就沒有辦法很完全的把作品理念傳達, 尤其如果作品又流於類似軟體/程式功能展示, 變成了科技之下的魔術表演, 藝術價值反而就降低了, 這也很有可能是互動藝術十年還是無法正式進入主流藝術的原因.

亂動

以往以上的三種動態,很多都是獨立,或伴參雜著隨著發生,並沒有說新的(互動)就一定比舊的(被動)好, 而亂動的歸類, 則是科技在更進步之後開始有一些整合的現象, 想是 Facebook, 他整合了 twitter(微網誌) / blog / group (fans) / flickr(picasa) 網路相簿 / Game 等等, 加上手持裝置, 把上述的三種動態混合, 形成亂動的局面, 但卻也發生了各種機能上模糊的混淆,伴隨來更多的隱私權, 資訊氾濫的問題…

以上,正在製做精美的互動簡報(未完成), 有興趣的人可以到這邊來看.

time
21/Mon
05 24 10 14 47
title iPad 用後感
title
類
論
別

拿到iPad至今,重量實在不重,雖然常常帶在身邊,不過除了在辦公室外, 還是不常拿出來玩, 畢竟在公共場合使用會被人指指點點, 有點 show off 的意味… 可能台灣地區還沒上吧!

以下是我對這個新玩具的一些想法:

iPad 應該算是一個新型介於手機跟筆電之間的新產品, 拿他跟手機或是筆電做功能比較, 意義不大, 拿他跟傳統的書本,筆記本或是手機比較, 甚至想成一個全新的產品,會比較合適.

先來說大家在iPad推出後最多的詬病:

No USB:

Apple之所以會成功的推出手持裝置, 除了機子,觸控做的好, iTune 裡面的軟性產品才是真正的致勝關鍵.
iTunes Store裡面有正版的書城,正版的音樂,還有Apps Store,十幾萬的應用程式. 要確保這些軟體的著作權, 讓能不能隨意的去拷貝(音樂, 電子書, 還有應用程式, 遊戲等), 會是 Apple 讓出版商願不願意上 iTunes 平台銷售的主要原因, 為了保護這些軟性資產, Apple 在手持科技產品上必須保護這些 copyright, 不能讓它們被任意拷貝, 在如果音樂, 電子書, 程式, 遊戲等等都被鎖住之後, 我真的不曉得 usb 除了會 mess up 這個裝置之外,還能拿來幹麻? 更何況還是有一些其他方法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像是 drop box,evernote 這類雲端服務, 如果善加利用, 有沒有 USB 好像也沒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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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18/Mon
05 03 10 15 07
title Apple vs. Adobe 定義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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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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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 Jobs 最近的一篇 Thoughts on Flash, 造成了走山+大地震, 上面指責了 Adobe Flash 總總的不是. 此文發表後 Adobe 也加急救, 反駁1, 2 (也瞬間把 iPhone Apps 的輸出從 Flash CS5裡面拿掉… 很多人期待的啊~)

Jobs 的這篇 Thought on Flash 對全世界成千上萬的多媒體設計師不外乎是一個噩耗. 這代表了如果要在 Apple iXxxx 上面玩一些創意,必須要去學 Apple 奇怪的 Object C 語言, 友人R, 貓, 還有我, 反正也打算這麼做, 只是以我這高齡還要在去學另一個語言, 實在是很想問候別人的雙親…

其實我還蠻贊同 Jobs 的部份觀點, 畢竟我也算是半個 Apple Fan, 但還沒到某些人口中”God create job , job create us” 的地步, Jobs 在他的公開書中指出 Flash 並不是針對多點控制所設計. 光 rollover 這個說法,就足以讓 Adobe 百口莫辯. 但是Jobs所認為html5可以代替 Flash 的說法, 我則保持懷疑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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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15/Tue
04 13 10 14 05
title 又愛又恨的毒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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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論
別

當年亞當夏娃咬了蘋果,種下了人類的罪惡,

當今我們使用了蘋果產品,將會產生什麼樣的情況?

在飛來紐約前,我買了,看完了之後,覺得Jobs真的是一個另人又愛又恨的天才, 看完這本書後又觀賞完了iPhone最近推出的OS4 presentation, 身為一個 iPhone / Apple user 同時又是 interactive creative director based on flash… , 對於 Apple 也是處於這種"又愛又恨"的情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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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06/Sun
02 14 10 12 11
title Happy Year of Ti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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