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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THINK
time
40/Wed
10 05 11 23 32
title Steve Jobs (2.24.1955 ~10.5.2011)
title
類
論
別

因為FB興起的關係,絲路停息了很久,筆者的文章篇幅也隨著這股風潮,字數越來越少。

今天很多設計,科技,創業人的榜樣 Steve Jobs 殞落,有些感觸,所以就寫在這裡,當作一個紀錄。
Steve Jobs 一生的豐功偉業,大概有二十以上的本書,1000個以上網站討論過,
在此寫下 Steve Jobs 及所帶領的 Apple 對我生活,周遭的影響及啓發。

  Dream Bigger – Life is too short for living someone else’s dream.


Think Different 這個定義 Apple 的廣告標語,把 Dream bigger 的大夢,發揮的淋漓盡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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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48/Sun
12 05 10 17 55
title 文創
title
類
論
別

台灣一直以一來,都以某種主流產業,支撐全國的主要經濟,猶如,成衣,鞋子,雨傘,小家電,到現在的電腦,晶圓產業,這些產業,一直都是台灣主要的經濟收入來源,而且大多數是以代工為主。

自從工業革命之後,世界漸漸以國家畫分角色,歐美國家逐漸扮演起品牌行銷以及研發的支配權,石油國家則因為物料的關係,與支配國有著互相較勁的衝突,亞週國家則扮演著世界工廠的角色,台灣,韓國,泰國,菲律賓等則付則生產歐美設計的商品,將之量產,再由歐美國家以品牌及行銷的方式販賣全世界。

扮演品牌行銷的國家,他們擁有研發品牌及通路,還有超強的政治力跟武力,來維護他們行銷品牌的大權,然後對全世界塑造他們自己的生活形態,包括電影,電視,廣告,音樂,服裝,食物等,食衣住行育樂全套的文化包裝,以一種沒有爆炸的靜音方式,對其他國家進行文化侵略,品牌洗腦,讓那些負責生產的國家,以廉價做出來的東西,再以高價買回去。就像 iPhone (made in China)一台可能成本250塊RMB, 然後轉一圈,再回到中國兩倍價錢,500RMB。

扮演世界工廠角色的國家,在生產方面得到了利益,生活素質提高了,相對的人民的需求也就變高了,所要求的待遇也相隨增加,這種升級的狀況造成行銷方的成本變高,進而會去尋找更低價的生產方式,舉個例子,以勞力密集的成衣界來講,台灣早期成衣界,當時如果一件衣服的成品是一百塊,在世面上可以賣到五百,但是隨著工資成本的增加,成本可能會到一百五,也就是賣掉一件衣服少賺了五十塊,這種狀況如果有更好的機會,當然會去找更便宜的生產方式,也就是別的國家。

追求低成本與高利潤,是資本主義的鐵則,在這個法則的運作下,產業會追求COST DOWN,為了搶訂單,自相殘殺,削價競爭,一直道無法負荷為止(所以竹科的工程師一直加班),然後這產業就會慢慢轉移到別的國家,產業出走的國家就會面臨產業升級的一個狀況。

所以這些以生產為主的國家,就像是排隊爬樓梯一樣,一個接著一個,分別難度低的成衣,到小家電,最後到高難度的電腦晶圓代工,在上去的更高難度,似乎好像也沒有了,所以很多國家道晶圓代工之後,就會面臨經濟上的危機。

台灣現在的經濟現況,就屬於最高級產業晶圓代工出走的情形,中國大陸的人力充沛,可以從沿岸一直往內地方展,所以說中國可以在這個階梯上面排了很多的階數,而台灣兩千萬人口,在這階梯上只排到了一階,面臨了晶圓產業外移的難題,整個脈絡下來,經濟不好並不是哪個藍綠政府執政的原因(亂的話就是了啦),但是最重要的是從事創意的我們,必須向上一代一樣擔下重則,幫下一代,找到出路。

這出路其實有跡可循,像是日本與韓國,紛紛的在國際上走出自己的品牌及行銷,擺脫了生產國而邁入了有支配權的行銷國的角色。而我們台灣的產業及政府,也積極的在推廣這一塊領域,也就是所謂的文創產業。

然而文創發展至今,可以說是一團混亂,各自為政,大方向模糊,小方向亂竄,從國外請大師演講,為了策展的展覽,不知所云或喃喃自語的創意文學,耍猴戲的互動科技,五花八門各式各樣,既不集中火力,也不知道要打哪裡。

要摸到頭續,應該從原意開始。

為什麼要文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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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28/Wed
07 14 10 12 13
title ebooks vs publisher
title
類
論
別

又來一篇 iPad 的討論, 不過千萬不要誤會,本站還是會以設計創意為出發點, 我認為iOS/Android等行動裝置會是以後新一代創意人的新戰場,所以想在這邊多做一些討論. (此篇部分內容會跟 ipod 用後感 有些重疊,不過此篇著重於 電子書的討論)

今天來講電子書(ebooks):

首先請各位看看台灣部落客 Jamie 寫的 這篇, 主要是要出版商改變態度, 擁抱網路 -> 還蠻有趣的文章,  這邊是我不同的觀點.

一開始, 就先來看看什麼是書:

意義

為什麼人要看書? 簡單的說就是它提供了資訊, 不管是小說故事,或是新聞雜誌, 我們透過這些了解世界, 歷史, 科技, 等等, 不過也並不是所有的資訊都會有意義, 以下是我個人簡略的文字遊戲:

資訊 -> 內容 -> 意義(不是義氣) -> 知識 -> 感受 -> 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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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28/Mon
07 12 10 08 39
title APPS?
title
類
論
別

大家可能會覺得怎麼又是跟 iOS 相關得題材? 沒辦法, 我認為這些新東西已經足夠造成二次資訊革命了!

今天發表的是對Apps的一些看法, 可能有一些跟前面相關的討論有交錯重複, 不過這篇主要就是針對這個問題:

自從apple用 iPhone 真正把 mobile devices 從通訊推到資訊大門, 原本一些 “手機只能打電話就好” 的人, 看著身邊朋友在社交中,秀出手機裡的一些玩意兒之後, 也紛紛的受不了去辦了 iPhone/aPhone. 最近連我覺得最不可能去辦的人, 都去辦了, 因為手持資訊已經普及到:

沒在電腦前面, 沒辦法 check email

的說法變的很奇怪, 應該好像隨時都要可以 check 才對. (就像現在如果有人說他沒有email, 我會覺得他是old fashion一樣…)

隨著這股普及程度, 除了資訊外, 手機上面多了一樣從前在手機上不普及的東西,那就是:  Apps (Application, 應用程式)
(話說Adobe Flash從很早之前就在耕耘這一塊 (Flash Lite) 可惜當時的技術跟定位都不是很成熟,所以Flash現在兵敗如山倒)

在一般電腦,裝應用程式來辦處理事情, 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以這種想法看手機, 似乎也是對的, 好像只差了一點 ‘行動力’
(別小看這一點’行動力’喔! 他帶來的方便性可遠超過在某個定點的資訊擷取. 我認為在web 2.0以後的資訊革命,可都是由整合性/社交性爆發出來的!)

這個”行動力”顯而易見, 不過大家可能沒發現在行動裝置上雖多了行動力,可是卻少了很多應用程式該有的元素.

以下分做兩個方向,理性與感性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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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21/Fri
05 28 10 17 47
title 媒體動態 Media Kinetics
title
類
論
別

人與環境密不可分, 環境更是被媒體所左右. 我們每天穿的看到的聽到的, 摸到的,知道的,很多都是由媒體傳播而來。

吃飯, 聚餐, 辦party, 宴客, 買禮物, 買衣服, 旅遊, 唱歌, 爬山, 交友, 登山, 結婚 … 生活中的總總, 抉擇, 成與不成在一個點,點與點的機會在於傳播, visual communication / commercial advertising 做的好的,不只可以塑造品牌形象,更可以昇華成生活形態。

從媒體步入數位後,每一個小環節都可以是很大的轉捩點,這些環節有些在無形中發生,不知不覺的變成了新的革命,我用我的觀察方法,用動態的角度分析 成: 主動,被動,互動,亂動.

以下淺見:

被動

路上的招牌, 報紙上的廣告, 很多不是我想要看到的資訊, 在傳統的資訊夾帶的資訊上強迫接受, 像是我沒有小孩也不需要紙尿布, 打開電視或報紙,還是得無意看到, 我不喜歡選舉, 可是公車看版, 路上旗幟, 還是得看到候選人們互像吐槽, 這種強迫的接受資訊, 算是被動. 一般都是傳統的產業, 大部分在媒體上都是不透過電腦的.

傳統的被動的方式往往比較像是一種宣達, 或是演講(Speech) 藝術家/作者 可以很明確的將自己的想法傳達給觀眾, 所以觀眾與作者的身分/立場非常明顯.

主動

透過搜尋引擎, 關鍵字廣告, 通過訂閱主動給我們訊息的電子報 / RSS FEED, 我們有興趣的,或相關的, 自己送上門來, 算是主動. 主動媒體, 還有一個特點,就是數位媒體漸漸的分身, 以往的單一網站概念 (就是大家一定要到某個網址,才可以獲得資訊, 在主動媒體像是 YouTube, Blog (RSS) 漸漸的把內容以分散的方式外放, 造成更好的流傳效果.

互動

以往媒體給我們的, 我們只能接受, 互動就是所謂的相互作用, 現在像是 Blog, YouTube, 甚至一些新聞網站, 我們可以評分, 可以留言, 可以接受回饋的媒介, 就是互動.

互動的方式往往比較像是一種遊戲, 或是溝通(communication), 藝術家/作者 只把話講一半, 另一半交給觀眾去發揮, 觀眾與作者的身分/立場模糊. 藝術家/作者 也就沒有辦法很完全的把作品理念傳達, 尤其如果作品又流於類似軟體/程式功能展示, 變成了科技之下的魔術表演, 藝術價值反而就降低了, 這也很有可能是互動藝術十年還是無法正式進入主流藝術的原因.

亂動

以往以上的三種動態,很多都是獨立,或伴參雜著隨著發生,並沒有說新的(互動)就一定比舊的(被動)好, 而亂動的歸類, 則是科技在更進步之後開始有一些整合的現象, 想是 Facebook, 他整合了 twitter(微網誌) / blog / group (fans) / flickr(picasa) 網路相簿 / Game 等等, 加上手持裝置, 把上述的三種動態混合, 形成亂動的局面, 但卻也發生了各種機能上模糊的混淆,伴隨來更多的隱私權, 資訊氾濫的問題…

以上,正在製做精美的互動簡報(未完成), 有興趣的人可以到這邊來看.